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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技师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达技师学院函〔202349

 

达州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511号)精神,结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3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达州技师学院教师

二、申报条件

符合《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规定对技工院校教师的要求。

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所需表格、填报要求及申报指南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rst.sc.gov.cn/公示公告中栏目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程序。参照《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20238118:00时前将申报的材料(含电子档和扫描件)报送至学院组织人事科2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人事科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学院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考核推荐,并将考核推荐意见报学院党委会审定。拟推荐人员情况在学院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的拟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9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在参评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须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相关职业(工种)技能证书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并提供截图。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请各科室、各系从严把关,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达州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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