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质量年度报告(2017)编制服务项目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四川省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质量年度报告(2017)编制服务项目更改公告
更改内容:
比选文件中第三章的第六部分《必选程序》(二)评选方法的综合评分细则表中第4项“业务范围及服务能力”第3小项规定:“投标人提供主研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发展报告或质量报告案例(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备查),提供中等职业教育类得8分,提供其他职业教育类教育类7分,不能提供者得5分”。
更改之后:
投标人提供主研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发展报告或质量报告案例(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备查),提供中等职业教育类得8分,提供其他职业教育类教育类5分,不能提供者得0分。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技师学院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推荐分辨率: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