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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达市教资〔2015〕1号

 
 
关于达州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四川文理学院,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1号)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确认地点: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咨询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达州市西外新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三)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根据学院通知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至13日。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以下均指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交材料请按当地教育局(教科局)规定执行。
(一)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号码为18位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统一格式);
6.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1张(证书使用)。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7.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类毕业并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9.《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0.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参加。
(一)体检时间: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2015年5月6日至9日。
四川文理学院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2015年5月9日至14日。
申报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8. 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
9.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五、能力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测试办法:采取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说课全部用普通话(说课时间25分钟内,面试时间10分钟)。说课和面试两项成绩均合格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讲课课题公布时间:2015年5月9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人员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在“达州市教育网”( http://www.dzei.net/)上,请大家随时查看。
(三)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五)使用“USBkey”进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网址: 确认用户登录:https://queren.jszg.edu.cn 认定用户登录(USBkey):https://ukey.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称如有变化的请填报《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名称更改表》(附件1)。各级认定机构填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管理人员、系统操作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未上报登记表的市州,认定管理系统将不开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局)于3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
(六)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制定出本机构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并将计划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领取,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七)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达州市教育局:08182123415
通川区教育局:08182105407
达川区教育局:08182675158
宣汉县教科局:08185222427
开江县教育局:08188223931
大竹县教科局:08186221347
渠  县教育局:08187321248
万源市教育局:08188627438
 
附件:1.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称变更表
2.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管理人员、系统操作员登记备案表。
        
         达州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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