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技师学院 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0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和广大校友:
为了鉴往知今、垂范后学,学院决定拟筹备建设校史馆。为全面、真实地记录学院的发展历程,展示学院厚重的历史与成就,充分挖掘、搜集学院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向面向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和广大校友,征集校史馆资料和实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内容与对象
1.学院及前身各历史时期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社会各界著名人士等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学时的照片、讲话稿、题词、书画作品、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影音资料、记录稿等;与国内外大学、兄弟学院交流合作互相赠送的纪念品、社会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等。
2.历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照片(书记、校长的标准照、工作照、简历介绍,在任时间);反映建校以来学院教学、科研、党建、育人、后勤保障、安保等方面建设和发展的标志性实物,如:奖杯、奖状、证书、奖牌等(市级以上的奖项)。
3.各时期专家学者聘任书、论著、手稿;教职员工公开出版的专著、论文(核心刊物)、文艺作品等;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国际交流、重要比赛或评比等)获得的有关省部级以上荣誉证明(聘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和照片等;反映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照片等。
4.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和往来书信、证书、照片及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颁发的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等;各类徽标、印章等实物。
5. 杰出校友的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 、佐证个人成就的实物材料。校友在校期间获得的奖状、证书,报到证、成绩单等;赠送给母校的纪念品、题字、书画、有关母校的回忆录;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校友自传、事迹介绍及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校友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各类评比等)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聘书、奖状、通知等)。
6.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有关学院重大事件、活动的报道及影像资料。
7.学院各个时期建筑设施、沙盘模型、仪器设备、教具、教材及自编教材、教案等资料的实物、照片等;学院和原三校的校徽、校标、校歌、校训、办学理念、校刊等资料。
8.学院名人的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学院名人主要包括全国、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省部及重点课题负责人、全国、省部级优秀教师、全国、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授;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要社会兼职、学术团体任职等 。
9. 学院在各个时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中小型教学设备(车床、模具等),各类车间曾使用过的工具、工作服,张贴的规章制度等。
10.社团活动及其它具有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社团章程、社团成立批复、社团期刊、社团简报、社团工作记录等。
二、资料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于愿意把自己收藏的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院者,学院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所有权归学院,捐赠品在校史馆展出,并注明捐赠者。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可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复制件展出时标明物件出处。
3.寄送。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给学院。
三、资料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资料年限:2024年4月之前的资料、实物。
2.本次征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3.填写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4.校史馆资料持有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直接与校史馆建设办公室联系,也可采取邮寄、网上传输和直接向办公室移交等方式进行。如有需要,校史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四、联系方式
校史馆建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唐天伟 13882812865
张 亮 18282222150
电子信箱:845578577@qq.com
达州技师学院校史馆建设筹建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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