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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2022 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 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达州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2022 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 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6号)精神,结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3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2 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达州技师学院教师

二、申报条件

()符合《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规定对技工院校教师的要求;

()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630日。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材料。申报所需表格、填报要求及申报指南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rst.sc.gov.cn/公示公告中栏目或登录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申报程序。参照《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2022818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组织人事科2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在参评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须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

(二)对已取得四川省非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技工教育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层级不得高于现有职称。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请各科室、各系从严把关,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中共达州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283



2022年度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 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申报材料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要求规范填报所有申报材料中的签名,均由本人手写,不得代签。

一、申报人材料

(一)个人评审档案

1.《材料目录表—1》(表1A4单面打印1份,粘贴到个人档案袋正面。

2.《评审表》(表2),“拟申报专业”文化课教师填写所授课程名称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2020年增补专业目录规范填写。其他内容严格按该表“填表说明”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取得任职资格人员该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该表不再退还。

3.受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年限达5年以上(含5年)的单位聘任证明材料(单位聘书、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4.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二)个人其他基础材料

1.《简表》(表3),排版控制在一页,A3单面打印1份。

2.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材料复印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3.任现职期间参加企业实践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附实践过程性材料如实践协议、实践内容、实践日志、阶段性总结、工作成效、企业评价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个人教学教研及业绩成果材料

1.申报人按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结合个人实际,根据“教学教研要求”逐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供原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附过程性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2.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结合个人实际,对满足条件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成果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且一项业绩成果只可适用于《评审标准》中业绩成果要求的其中一条,不得重复适用于多条。

3.主持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骨干)作用的过程性材料复印件指导至少5名高级讲师(青年讲师)的过程性材料及其职称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4.培养指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至少5名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过程性材料及其职称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附实践过程性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6.主参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或公开出版发行著作(有ISBN统一书号),提供教材或著作原件一式一份

7.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含刊号、封面、目录)一式一份。核心期刊是指: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CSSCI收录的期刊。

8.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应由合作者、课题负责人或主编出具申报人所承担部分(章节、字数)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人本人签名,并提供办公电话备查),一式一份。

申报人材料按照《材料目录表—1依序分类,左侧装订,一律用标准档案袋报送。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材料

(一)按申报人提供,每个申报人对应一份。

1.《材料目录表—1》(表1A4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2.《简表》(表3)排版控制在一页,A3单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按申报单位提供,每个单位提供一份。

1.《材料目录表—2》(表1A4单面打印1,粘贴到单位档案袋正面。

2.《公示表》(表4),A4单面打印1份,并附公示过程证明材料(公示现场的图片)

3.《一览表》(表5),A3单面打印1份。

4.《委托函》(表7),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申报人所在单位材料按照《材料目录表—2》依序装入档案袋。


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指南

为规范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提高申报工作业务水平,根据《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川人社发〔201913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6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相关要求

为更好地把握《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结合我省技工院校实际,2022年度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评审标准》第六条,“任现职期间参加企业实践”有关文件规定。任现职期间参加企业实践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规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每学年至少1次)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教学教研要求”中,“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或8年)以上”的教学工作量要求。专任教师(含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每学期教育教学课时量,申报正高级职称应累计不少于108学时,申报副高级职称应累计不少于144学时;从事教学管理等行政工作的教师每学期兼课课时量,申报正高级职称应不少于18学时,申报副高级职称应不少于36学时。课时折算方法:申报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教学教研活动主讲任务的,省部级每场折算为4学时,国家级每场折算为8学时。

(三)“业绩成果要求”中“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的具体时长。申报正高级讲师须达到3期以上(累计不少于90天),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达到4期以上(累计不少于120天)。申报高级讲师须达到2期以上(累计不少于60天),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达到3期以上(累计不少于90天)。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

1.《材料目录表—1》(表1

1)“拟申报专业”。文化课教师申报专业名称填写所授主要课程名称。例如,授课语文、普通话2门课程,主要授课为语文,则填“语文”;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按文件要求填写。

2)“拟评审任职资格”。按照《评审标准》“层级”栏内容填写。

3)“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例如,本科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若以“本科”学历申报,则填“生物工程”专业。

4)关于师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中若能直接呈现师德考核指标,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若无,则须由单位书面证明该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从2019年起,须提供直接呈现师德考核指标的材料。

2.《评审表》(表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聘任时间存在不连续情况的,可累计计算。例如:现任职称首次聘任在2013.9.1,聘期3年,期满后未及时续聘;现任职称再次聘任时间是2019.9.5,聘期3年。截至到2022.6.30,累计受聘年限为3+2=5年。

3.《简表》(表3

1)“学习培训经历”、“教学教研工作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情况”等栏目填写内容应精简、具有代表性。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填写任现职以来至少1次优秀及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任现职期间师德考核等次”填写近三年师德考核结果。按时间逆序填写。例如:


(二)单位推荐

1.对照《评审办法》审核。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由单位查验无误后,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并提供办公电话备查。若复印件较多,可在同类复印件首页注明以上信息,并加注“共XX页”后加盖骑缝章。

2.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考核推荐,并填写《简表》(表3)“单位推荐委员会意见及表决结果”。

3.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表》(表4)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并形成公示过程性证明材料(公示现场的图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评审表》(表2)“承诺书申报人所在单位”、“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简表》“公示情况”。

4.呈报单位审查。呈报单位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拟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市(州)人社或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单位应与《一览表》(表5)中“推荐单位”一致。


“呈报单位意见”盖章原则:

1)属于市(州)人社部门管辖的单位,先②。若本地区职改办未撤消,则报相应职改办盖章;若职改办已撤消,则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单位盖章。

2)省直属学校,则①处不盖章,在②处盖章。例如:四川理工技师学院,由其省级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处签字盖章。

5.委托评审

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关于XXX任职资格委托评审的函》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再向省高评办报送材料。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纸质版按通知文件要求报送。电子版统一打包发至:449669976@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2正(或副)高职称申报材料”,来文请注明单位、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qq号。


评审用表(副高)


       表1.材料目录表(副高)



表2.评审表(副高)




表3.简表(副高)




表4.公示表(副高)



表5.一览表(副高)




表6.档案袋底部标签(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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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用表(正高)

表1.材料目录表(正高)




表2.评审表(正高)




表3.简表(正高)




表4.公示表(正高)



表5.一览表(正高)




表6.档案袋底部标签(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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