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已开始
发布时间:2022-08-06(一)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教师。 (二)地方各级技工教育教研机构教研人员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可参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一)符合《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条件”相关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规定”对技工院校教师的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填报要求及申报指南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公示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二)申报程序 按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评审材料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按管理权限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一经受理,相关材料不再补充。 (一)高技能人才 根据《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要求,符合《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可按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进行申报。 (二)优秀青年人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18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可按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除职称层级、资历、学历等条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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